通知公告
行業動態
兌現2024年《合肥高新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部分補貼時間條款通知,具體包括雛鷹、瞪羚、重大專項、科技獎、高企、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技術合同、孵化器、眾創空間獎補及流程材料要求等,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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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合肥高新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部分兌現申報主體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申請項目在高新區內實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二、2024年《合肥高新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部分兌現申報系統
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點擊頁面中的登錄按鈕;如企業已在合創匯平臺注冊過賬號,直接輸入賬號登錄即可,未注冊請注冊賬號后再登錄申報。
三、2024年《合肥高新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部分兌現紙質報送地點和時間
本次所有政策兌現資金申請表進入申報系統下載模板填報,在完成線上提交后報送一式一份紙質材料(請裝訂成冊)至高新區科技局。政策獎補申報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19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涉及“免申即享”的條款,相關企業將收到提示短信,請企業根據短信指引,進入“高新智策免申即享”公眾號完成簽字確認。
四、2024年《合肥高新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部分兌現申報補貼條款和具體要求
1、高成長企業研發上臺階獎勵
政策條款:對當年認定的雛鷹、瞪羚培育、瞪羚企業和科技領軍企業,按研發費用增加額的3%—15%,分檔給予最高400萬元研發上臺階獎勵。
獎補細則:(1)對當年認定的雛鷹、瞪羚培育和瞪羚企業給予研發上臺階獎勵。企業當年研發費用占比不低于5%,研發費用大于50萬元且研發費用保持正增長。其中:雛鷹企業研發費用較上年增長不低于15%,按研發費用較上年增加部分的15%給予補貼;瞪羚培育企業研發費用較上年增長不低于12%,按研發費用較上年增加部分的8%給予補貼;瞪羚企業研發費用較上年增長不低于10%,按研發費用較上年增加部分的3%給予補貼;雛鷹最高補貼15萬元、瞪羚培育最高補貼50萬元、瞪羚最高補貼70萬元。上市公司不享受本項補貼。
(2)對當年認定的科技領軍企業,按實際研發費用較上年度增加部分的1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400萬元。
(1)和(2)細則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2)近兩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專項審計報告(須附上研發費用輔助賬匯總表、明細表,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范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執行),報告應完整,并明確呈現該條款應有的結論,即有明確的企業當年發生的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金額和每個項目的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3)提供審計服務中介機構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平臺上的最新信用報告,以及出具報告的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近一年社保證明;(4)近兩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套表(封面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須稅務局蓋章);(5)營業執照復印件;(6)企業信用報告。
2、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配套補貼
政策條款: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科技計劃項目的高成長企業,按項目所獲國家撥款額的10%給予配套補貼,單個項目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獎補細則:(1)對當年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高成長企業(雛鷹、瞪羚培育、瞪羚、潛在獨角獸、獨角獸),按項目所獲國家撥款額的10%給予一次性配套補貼,牽頭單位與參與單位需分別核算,單個項目最高補貼50萬元,上市公司不享受本項補貼。
(2)對當年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科技領軍企業,按照項目所獲國家撥款額的10%給予配套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每個企業僅可享受一次本補貼。
(1)和(2)細則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2)立項證書;(3)批文;(4)資金進賬單;(5)營業執照復印件;(6)企業信用報告。
3、科技獎一次性獎勵
政策條款:對當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位)、二等獎(第一位)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認定為省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第一位)和一等獎(第一位)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他參與企業均按50%給予獎勵。
獎補細則:對當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位)、二等獎(第一位)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他參與企業按50%給予獎勵;當年認定為省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第一位)和一等獎(第一位)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他參與企業按50%給予獎勵。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4、國家高企認定獎勵
政策條款:對當年新增的、復審通過的國家高企,分別給予25萬、5萬元獎勵。
獎補細則:對于當年新增(含新入區和新認定)的國家高企,分階段給予25萬元獎勵。認定后第一年,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第二年,按要求完成研發加計扣除且有新授權知識產權(獲得一類知識產權不少于1項或二類知識產權不少于5項,應為高企認定當年及以后授權且未在高企申報中使用的知識產權)獎勵5萬元;第三年,參加復審并通過區級推薦的,獎勵5萬元。對通過國家高企復審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認定后第一年:免申即享。認定后第二年:(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2)新獲得的知識產權證書;(3)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稅務蓋章);(4)企業信用報告。認定后第三年:免申即享。
5、支持舉辦“合創匯”活動
政策條款:對納入“合創匯”品牌的創新創業活動,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60%給予最高不超過8萬元補貼。
獎補細則:經備案納入“合創匯”品牌活動的創新創業活動,且向科技局推薦不少于1個“淘金計劃”項目的,按承辦單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主要嘉賓的專家費、機票、高鐵票、住宿費,活動場地租賃費,活動設計、物料費)的60%給予補貼,單場活動最高補貼8萬元,該政策全年補貼支持的活動數量不超過10場次,每家承辦單位每年只享受一次補貼。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2)創新創業活動方案、清單、活動照片、人員簽到、網站宣傳報道等相關證明材料;(3)營業執照;(4)活動產生費用的專項審計報告;(5)創新創業活動總結;(6)企業信用報告。
6、支持企業高能級平臺建設
政策條款:對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科技領軍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
獎補細則:對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科技領軍企業,按照批復文件,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7、技術合同轉化補貼
政策條款:鼓勵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的“合同研發項目管理”轉化模式,對中小企業委托國內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共同研發,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按當年度企業實際支付合同開發費用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聯合實驗室、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每年評定不超過5家優秀平臺,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獎補細則:(1)支持企業研發合作補貼。鼓勵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的“合同研發項目管理”轉化模式,對企業購買國內高校院所專利、非關聯企業購買新型研發機構專利,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按當年度企業實際支付合同開發費用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鼓勵企業牽頭,與有關重點學科的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聯合實驗室、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經認定登記的技術交易合同,對于實際付款金額前五名的企業,按實際付款金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科技領軍企業上限提高至200萬元。(與細則(1)不重復享受)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2、從登記系統導出的已認定的技術合同明細表;3、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復印件;4、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5、企業購買成果發票;6、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購買技術成果的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發票和銀行轉賬時間須在政策期內且在同一自然年);7、營業執照復印件;8、企業信用報告。
特別提醒:請在每份合同復印件后依次附上對應的登記證明、發票和回單,按順序裝訂成冊。
8、技術合同輸出獎勵
政策條款:鼓勵企業開展技術輸出并登記技術合同,年累計額達500萬元—1000萬元的,分檔給予技術合同輸出方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獎補細則:對高新區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當年度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年度技術合同輸出額(技術合同登記證明中的技術交易額)累計處于500萬元(含)至800萬元的(不含)之間,8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不含)之間的分別給予技術合同輸出方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每家單位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技術合同輸出獎勵。
說明:只對賣方進行登記獎勵;單筆合同技術交易金額小于1萬元的不參與累計;參與累計的技術合同有效期需覆蓋申報的政策年度且在政策年度當年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申報并通過當年度合肥市技術合同登記獎補政策補貼的企業不享受區級獎勵;本條款實行總量控制,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超過的情形下,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比例調減。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2、從登記系統導出的已認定的技術合同明細表;3、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復印件;4、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5、發票;6、銀行收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購買技術成果的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發票和銀行轉賬時間須在政策期內且在同一自然年);7、技術合同輸出明細表(見附件3);8、企業信用報告。
特別提醒:請在每份合同復印件后依次附上對應的登記證明、發票和回單,按順序裝訂成冊。
9、孵化載體考核獎勵
政策條款:開展全區孵化載體績效考核,對獲評孵化優秀獎、進步獎的分別擇優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獎補細則:在全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考核中,根據考核排名對獲評孵化精英獎的孵化載體分別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5家孵化器、3家眾創空間每家20萬元獎勵;對獲評突出進步獎的孵化載體分別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7家孵化器、5家眾創空間每家10萬元獎勵。同一孵化器、眾創空間上述條款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獎勵。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五、2024年《合肥高新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部分兌現申報注意事項
1.除免申即享條款,所有申報單位均需提供“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三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或截圖),并上傳至系統“企業信用報告”處。
2.審計報告要求:所有審計報告需提供審計服務機構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平臺上的最新信用報告(如為省外或市外機構,提供當地信用平臺報告);出具報告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的資質證書和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審計服務機構承諾函(見附件2);所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需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備案并賦碼,正文、附表均需賦碼。以上要求提供的審計機構相關資料請附在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里。
3.申請企業不得存在無營業收入、無稅收繳納、無人員社保、無固定場所等經營異常信息、違反承諾、弄虛作假、重復申報等行為。
4.與高新區管委會簽訂協議的企業,不得重復享受同類政策。
5.本次申報的企業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騙取的獎補資金,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并將責任單位納入高新區黑名單中;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6.所有上傳到系統的材料需蓋章掃描上傳,并保證材料內容清晰可見。
7.普惠政策部分條款實行預算管理或財力平衡,如審核需兌現資金總量超出預算安排或財力貢獻,則縮減實際兌現金額。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我們專業做項目申報13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發改委、文旅口、商務口、農業林業口等等,具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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